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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法則與因果定律


青陽慧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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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版主

自然法則,是無始以來,諸佛制定的規則,陰陽變換,互相轉化,陰陽不二,然又非一。有即是無,無即是有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 。
這些法則都可以讓人覺悟,使人悟道。又都使人在凡世間有法可依。

因果定律,是無始以來,諸佛制定,永遠不變的規則。就是“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,時候一到,馬上就報”。
學佛幾千年,能把“因果”學好不容易;佛經幾千卷,都在講“因果”。 “因果”兩個字,明白很容易,修煉很困難。

有人認為, 自然法則包括一切法則,當然也包括了因果定律, 這是誤解。

自然法則,是諸佛制定,在無數的星雲,自然的運轉。
(自然法則雖然名稱是「自然」,但它是諸佛制定出來的;若是「自然」就有了,也就不用再「制定」了。)

因果定律,是諸佛制定,交由相關機關去執行。永遠不變的規則。

自然界生物、非生物的成、住、壞、空, 會自然運轉, 但也可能受到人的造作,產生的共業而有因果的成份在裡面。
人,因為無始以來的因果,而有複雜的生命程式,但是自然的生老病死,也有自然法則的存在。
如此交錯複雜,因為:因果定律與自然法則是同時存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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